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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合玻纤板风管行业标准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发布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复合玻纤板制作的复合玻纤板风管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无抗酸、碱要求,管内无凝结水,输送气体的温度和环境空气温度不高于50℃和不低 于一30℃的复合玻纤板风管。
2 引用标准
GB 4132绝热材料名词术语
GB/T 5464建筑材料不燃性试验方法
GB 10294绝热材料稳态热阻及有关特性的测定 防护热板法
GB/T 13350绝热用玻璃棉及其制品
GB J19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 J88驻波管法吸声系数与声阻抗率测量规范
GB J24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J300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GB J304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C 469吸声用玻璃棉制品
3 术语
本标准有关术语定义按GB 4132、GB/T 13350和JC 469规定。对上述标准没有涉及到的术语规定如下:
3.1 复合玻纤板:外表面复合一层玻璃纤维布复合铝箔,内表面复合一层玻璃纤维布的玻璃棉板。
3.2 复合玻纤板风管:复合玻纤板经切割、粘合、胶带密封和加固制成的通风管道。
3.3 空气静压力:管内流动空气垂直作用于管壁的力。管内静止的空气在各流通断面上的静压力值相等。
3.4 管壁变形量:风管壁在空气静压力作用下,管壁受力面中心点位移与管外壁大边长的百分比。
4 原材料
4.1 玻璃棉板
4.1.1 玻璃棉板应为非燃烧材料。
4.1.2 规格为厚25mm,密度64kg/m3,宽1200mm或4000mm。其他规格根据需要由供需双方商定。
4.1.3 导热性能与尺寸、密度偏差应符合GB/T 13350规定。
4.2 玻璃纤维布
玻璃纤维布为中碱性,无石蜡浸润,织物密度14×13,厚0.12mm,宽1000mm或1200mm。
4.3 玻璃纤维布复合铝箔
4.3.1 氧指数不小于70。
4.3.2 规格为宽1000mm或1200mm,厚0.015或0.02mm。
4.4 铝箔胶带
4.4.1 氧指数不小于30。
4.4.2 规格为宽50mm或60mm,厚0.05mm。
4.4.3 剥离强度不小于12 N/25mm。
4.5 粘合剂
4.5.1 氧指数不小于60。
4.5.2 粘度、pH值、含固量、粘结强度应符合表1规定。
表 1
| 名 称 | 粘度Pas | pH值 | 含固量% | 粘结强度MPa |
| 复合玻纤板用粘合剂 | 10~13 | 6~7 | 56±3 | ≥1.2 |
5 技术要求
5.1 复合玻纤板
5.1.1.1 外观质量要求:
5.1.1.2 玻璃纤维布复合铝箔面粘贴牢固,表面无皱折、无损伤、无腐蚀、无污染。
5.1.2 燃烧性能为非燃。
5.1.3 吸声系数应符合表2规定。
表 2
| 密度 | 板厚mm | 在以下倍频程中心频率(Hz)下平均吸声系数 |
| kg/ m3 | 25 | 250 500 1000 2000 |
| 64 | ≥0.50 |
5.1.4 导热系数应符合表3规定。
表 3
| 密度kg/ m3 | 板厚mm | 在以下倍频程中心频率(Hz)下平均吸声系数 |
| 64 | 25 | ≥0.042 |
5.2 复合玻纤板风管
5.2.1 保证项目
5.2.1.1 风管规格尺寸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5.2.1.2 风管折角缝和闭合缝必须粘合严密,无开裂缝隙。管壁无孔洞,铝箔面无腐蚀。
5.2.1.3 铝箔胶带必须粘贴严实,顺风管长度方向无拼接缝。
5.2.1.4 管壁加固必须符合抗管内正静压力或负静压力要求,管壁上所有穿孔缝隙必须用密封胶带严密封堵。
5.2.1.5 与钢制连接件的搭接部位必须用胶严密粘合,其外围必须垫L型钢制压条用螺栓紧固、压实。
5.2.1.6 钢制连接件的焊缝严禁有烧穿、漏焊和裂纹等缺陷。
5.2.2 基本项目
5.2.2.1 风管外观应符合以下规定:
折角平直,直管两端面平行,榫接或套接缝处平整,管表面凹凸不大于5mm。钢制配件的法兰与管壁垂直,翻边平整,宽度不小于6mm,紧贴法兰。铝箔胶带粘贴平整,管表面无损伤,无污染。
5.2.2.2 钢制连接件应符合以下规定:
表面平整,法兰螺孔孔距及与风管套接的螺孔孔距应符合施工规范要求,并具有互换性;焊接牢固,焊缝处不设置螺孔。
5.2.2.3 风管加固应符合以下规定:
加固牢固可靠,间距适宜,整齐匀称。
5.2.3 尺寸偏差应符合表4规定。
表 4
| 顺次 | 项目 | 允许偏差 |
| 1 | 管(内)大边长mm≤300 | 0 -3 0 -4 ±2 2 3 >4 1 ±2 |
| 2 | 长度(每1.2m) <300 | |
| 3 | 法兰或管端面平整度 | |
| 4 | 矩形法兰或管两对角线之差 法兰 风管 | |
| 5 | 矩形法兰焊缝对接处平整度 | |
| 6 | 矩形法兰边长 |
5.2.4 抗静压力强度
风管在500Pa空气静压力作用下,管壁变形量不大于1.0%,同时管的结合缝不开裂,管外表复合层不脱胶。
5.2.5 纤维脱落
在管内风速15 m/s条件下,风管纤维不脱落。
6 试验方法
6.1.1 复合玻纤板试验。
6.1.2 非燃性试验按GB 5464规定进行。
6.1.3 吸声系数试验按GB J88规定进行。
6.2 复合玻纤板风管试验
6.2.1 保证项目按GBJ304规定进行检验。
6.2.2 基本项目按GB J304规定进行检验。
6.2.3 尽寸偏差接GB J304规定进行检验。
6.2.4 抗静压力强度试验按附录A规定方法进行。
6.2.5 纤维脱落试验按附录B规定方法进行。
7 检验规则
7.1 出厂检验
7.1.1 检验项目
对每批产品必须按批随机抽样进行外观质量和形状尺寸检验。
7.1.2 组批与抽样
7.1.2.1 复合玻纤板以200张为一批,不足200张也为一批,每批抽检6张。
7.1.2.2 复合玻纤板风管以一项工程需要量为一批,每批抽检10%,但不得少于5件。
7.1.3 判定规则
7.1.3.1 复合玻纤板
7.1.3.1.1 抽检的样品全部符合要求则判该批产品为合格产品。
7.1.3.1.2 抽检的样品有二张不符合要求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产品。如有一张不符合要求则进行二次抽样,第二次抽检的样品全部符合要求则判该批产品为合格产品。否则判为不合格产品。
7.1.3.2 复合玻纤板风管
7.1.3.2.1 按保证项目要求检验,抽检的样品全部符合要求则判该批产品为合格产品。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判为不合格产品。
7.1.3.2.2 按基本项目的要求检验,抽检的样品全部符合要求则判该批产品为合格产品。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判为不合格产品。
7.1.3.2.3 按尺寸偏差要求检验,抽检的样品有80%以上的实测什符合要求则判该批产品为合格产品。否则判为不合格产品。
7.2 型式试验
7.2.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按本标准规定的型式检验内容进行形式检验:
a. 正式投产前的试验定型检验;
b. 产品、工艺或材料有较大改变时;
c. 正常生产的周期性检验,除监督部门规定的项目的检验周期外,其余项目3年进行一次;
d. 产品停产1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 国家监督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7.2.2 检验项目
除7.1.1条规定项目外,复合玻纤板应进行燃烧性能、吸声系数、导热系数检验;复合玻纤板风管应进行抗静压力强度和纤维脱落检验。
7.2.3 组批与抽样
7.2.3.1 复合玻纤板
7.2.3.1.1 外观质量检验抽样按7.1.2.1条规定。
7.2.3.1.2 在同一批产品中抽样5张,按试验要求每张切取若干个试样分别进行燃烧性能、吸声系数和导热系数检验。
7.2.3.2 复合玻纤板风管
7.2.3.2.1 保证项目、基本项目和尺寸偏差检验抽样按7.1.2.2条规定。
7.2.3.2.2 在制作该批风管的同一批复合玻纤板中抽样2张,按附录A、附录B要求各制作一段试验样管分别进行抗静压力强度和纤维脱落检验。
7.2.4 判定规则
7.2.4.1 复合玻纤板
7.2.4.1.1 外观质量按7.1.3.1条规定。
7.2.4.1.2 进行燃烧性能、吸声系数和导热系数检验的试样,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判该批产品为合格产品。否则判为不合格产品。
7.2.4.2 复合玻纤板风管
7.2.4.2.1 保证项目、基本项目和尺寸偏差检验按7.1.3.2.1、7.1.3.2.2、7.1.3.2.3条规定。
7.2.4.2.2 进行抗静压力强度和纤维脱落检验的样管,实测值符合本瓢准要求则判该批产品为合格产品。否则判为不合格产品。
8 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8.1 经检验合格的产品,复合玻纤板每批应附有合格证,注明制造厂名、厂址、生产晶期和本标准号。复合玻纤板风管按GB J300规定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8.2 出厂的复合玻纤板长度不超过2 400mm,用塑料布包装,边角与底面垫硬壳纸,每包不超过20张。复合玻纤板风管单件散装,榫接口用塑料布包裹,塑料绳包扎,包扎部位垫硬壳纸。
8.3 运输过程运载工具应有防雨水措施,装卸时严禁碰、撬、摔。
8.4 复合玻纤板和复合玻纤板风管应在有防雨水和风沙的仓库内存放,室内有较好的通风措施。直管宜立放,异形管可适当叠放。存放的地面应平整并垫塑料布。
附 录 A 复合玻纤板风管抗静压力强度试验方法 (补充件)
A1 试验原理
用气泵造成管内一定压力,测出管壁位移,以管壁位移计算在规定压力下的风管壁变形量。
A2 测试仪器
千分尺,精度0.001mm;
倾斜式微压计,精度1Pa。
A3 试验装置
试验装置见图A1(略)。
图中静压箱用厚度1.5mm镀锌钢板制成。箱左侧中心开有边长450mm的正方形孔,孔口上焊有与孔口边长相等的30角钢法兰,用与试验样管连接。箱上焊有直径为8mm的充气管和测压管。充气管上装有三通阀,用橡皮管与充气泵相连,测压管用橡皮管与倾斜式微压计相连。试验样管为一端封闭,一端连接有3013 钢法兰的复合玻纤板风管,风管上的法兰与静压箱上的法兰对接,形成一个封闭的图A1试验系统。试验样管壁厚为25mm,除底部外其余4个面的中心点各布置一个测量管壁位移的测点。
A4 试验环境
试验应在空气相对湿度为40% ̄80%的环境下进行。
A5 试验步骤
启动气泵,通过充气管向静压箱内充气,观察微压计读数,缓慢增大箱内压力。当箱内空气压力达到 500±5Pa时,8小时内保持压力不变,每隔1小时记录1次管壁各测点的位移,并检查管外壁复合层有无脱胶部位。
A6 试验结果计算
风管壁变形量按下试计算:
a
δ=──×100% (A1)
A
式中:δ──风管壁变形量,%;
a──各测点最大位移平均值,mm;
A──管外壁边长,mm。
A7 测试完毕后,拆除样管进行外观检查,观察管的结合缝有无开裂,外表面复合层有无脱胶。
附 录 B复合玻纤板风管纤维脱落试验方法 (补充件)
B1 试验原理
在管道内造成一定风速,用滤膜采样,以对比法比较试验样管进、出口及空气环境中的纤浓度。
B2 测试仪器
0.8μm孔径核孔膜采样器;
电子扫描湿微镜;
倾斜式微压计,精度0.1Pa。
B3 试验装置
试验装置见图B1(略)。
图中点A、点B为试验样管进、出口采样点,在A、B点断面各布置三个位置对应的核孔膜采样器。比托管与倾斜微压计相连,用来测定管内风速。
B4 对纤维计数必须遵守的规则
B4.1 所测纤维直径和长度必须满足:
长度:大于5μm,,小于100μm
长度与直径之比:L/D>3
这些纤维明显不与粒径大于3μm的颗粒相接触。
B4.2 在视场中只露出一端的纤维,只测出左边和上边的纤维,右边和下边的则下计。
B4.3 所测定的视场需在整个滤膜表面上随机选择,但不得重叠。
B4.4 关于纤维的集合。在其长度方向一点或多点可分,但在其余部分不可分为多根的纤维称为劈裂纤维,其余的因相交叉或接触而形成的纤维集合体称为纤维族。
B4.5 如劈裂纤维整体符合B4.1中的规定,可算作一根纤维,其直径以不可分部分计算。
B4.6 如果纤维族中的单根纤维满足B4.1中的定义,则可按单根分别计算。如果没有任何一根符合
B4.1的定义,但纤维族本身作为一个整体,符合B4.1的定义则计算为一根。
B4.7 如果视场的1/8面积被纤维粉尘集合体所覆盖,则该视场应舍弃,另选一新的视场。
某些特殊情况如纤维与直径大于3μm的粉尘相接触,或发现大量纤维族,则应在记录中注明。
B4.8 测定纤维时最少测定50个视场。对长度大于5μm的纤维,必须测足100根。
如果在50个视场内不能测到100根纤维,则要增加观测视场数,直到数够100为止。但所观测的视场总面积不应超过1mm2。
B5 试验步骤
B5.1 启动风机,用对开调节阀调节管内风速,使风速达到15±0.5m/s时保持不变。
B5.2 在试验样管进、出口采样点A、B断面对空气进行采样。同时在大气环境中选择3个适宜的点
用同样方法对大气进行采样。以上每个采样器在同一时间内一次采气量取1±0.1m3。
B5.3 对采集的样品按规定要求进行预处理和读数。
B5.4 按上述方法每隔2小时采样一次,共采样3次。
B6 试验结果计算
按下式计算纤维浓度:
nπR2
C=────
NAV
式中:C──纤维数量浓度,根/m3;
n──纤维总数,根;
N──观测视场数;
R──有效滤膜半径,m;
A──视场面积,m[2];
V──空气采样体积,m3。
各测点的纤维浓度取各自3次采样计算纤维浓度的平均值。
测点B与测点A及空气环境中的纤维浓度属同一量级则为无纤维脱落。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总参工程兵第四设计研究院提出。
本标准由总参工程兵第四设计研究院、国家建材局标准所和北京市海淀区康达复合玻纤风管厂共同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田致谦、刘武强、刘露、肖吉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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