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专访—开源节流破解木材供需难题
访中国木材节约发展中心主任刘能文
近几年,伴随着我国木材工业飞速的发展以及建筑业的发展,带动了对木材资源的需求增加,然而,我国国内木材资源供给相对减少。木材市场供需矛盾已成制肘行业发展的突出问题。 如何解决供需矛盾?木材节约和代用已成为政府提高木材利用效率,优化木材消费结构,实现我国木材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的一项举措,目前,该举措实施情况如何?还存在怎样问题?如何行之有效的得到落实?本刊采访了中国木材节约发展中心主任刘能文。 开源节流是根本 记者:近几年,我国木材工业飞速发展,原材料资源短缺问题严重,您认为该如何从根本上解决我国木材供需矛盾突出问题? 刘能文:我国木材工业及建筑业发展带来木材需求紧张。数据显示,人造板年产量已从1980年的91.4万立方米发展到2005年的6393万立方米,增长了70倍。2005年家具生产总值达3400亿元,比2004年增长25%左右;2005年全部木地板产量达17322.79万平方米,比2004年增长40.83%。其中实木地板7743.72万平方米,占全部木地板产量的44.70%。竹木复合地板和强化木地板产量增长速度最快,分别比2004年增长186.93%和91.29%。 在建筑业方面,2005年,全国村镇建设投资总额达到5325亿元,比2004年增加544亿元,增长11.4%。其中住宅建设投资2560亿元,比2004年增加226亿元,也带动了我国木材工业对木材资源需求的刚性增加。然而,我国近几年国内木材资源供给相对减少。“十五”期间,全国商品木材产量为23737.52万立方米,比“九五”时期减少了18.24%。 为了满足国内木材需求,我国政府鼓励木材进口。近10多年,木材进口成倍增长。原木进口已由1996年的318.5万立方米上升到2006年的3215.29万立方米,增长了近10倍。2006年全国林产品进出口总额进一步上升到470.7亿美元,比2005年增长了22.8%。其中,进口额193.88亿美元,同比增长了9.99%。最近几年,随着世界各国环保意识的增强,许多国家对木材出口采取了限制措施。2006年以来,我国进口木材价格的上涨幅度较大,价格平均上涨15%到18%。木材资源的短缺和木材价格的大幅度上涨,已经对我国木材工业的健康发展造成严重影响。因此,把我国木材工业的发展寄托在国外木材资源上,绝不是长远之计。 实践证明,要从根本上解决我国木材供需矛盾,满足国内木材需求,必须“开源”与“节流”并举。“开源”就是要大力发展人工用材林,大量进口可持续利用的木材,增加木材总供给量;“节流”就是要积极开展木材节约和代用,避免木材浪费,减少木材总消耗量。 木材“节流”前景广阔 记者:目前有些国家对木材节约非常理解,但对木材代用的提法有些不理解,您怎么看?国内木材节约和代用对于木材供需矛盾缓解有何作用?您怎么看待它未来的发展前景? 刘能文:2006年以来,美国、新西兰、欧盟等国家或地区的使馆及企业、协会代表多次来木材节约发展中心,了解中国关于木材节约和代用方面的新政策以及木材市场情况。他们认为中国政府推行木材节约是非常必要的,但对鼓励发展木材代用有些不太理解,担心发展木材代用会抑制木材消费。对此我认为,中国推行木材节约和代用政策不是限制木材使用,而是鼓励合理使用木材。中国森林资源匮乏,人均森林面积不到世界人均森林面积的1/4,如果按照目前世界发达国家人均年木材消费量,中国每年将要消耗木材15亿立方米,不仅中国森林资源难以支撑,也会对世界森林构成威胁。因此,中国提出发展木材节约和代用政策,充分表明中国是一个对世界环境和资源负责任的国家。另外,我们提倡以钢代木、以竹代木、以菱镁制品等代木也是有条件的,要求是绿色、环保、可循环利用,并在国内具备丰富的资源。 在我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50多年来,木材节约和代用取得突出成绩。据我们不完全统计,仅1980年至2005年,我国累计节约和代用木材量超过了4亿立方米,相当于减少了830万公顷森林的砍伐,为缓解我国木材供需矛盾,保护森林资源做出了重大贡献。 发展木材节约代用是由我国基本国情所决定的,必须长期坚持。2005年6月,《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加强木材节约代用。200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木材节约和代用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58号),进一步明确了加快推进木材节约和代用工作的意义、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重点环节和重点工作,以及保障措施等。我认为《通知》的发布,标志着我国木材节约和代用工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发展木材节约和代用的前景非常广阔。 “节流”工作仍有难题 记者:目前,木材节约和代用的发展还面临哪些问题?相对成熟的国家木材节约和代用发展状况怎样?我们的差距在哪里? 刘能文: 当前木材节约和代用工作仍然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一是全社会木材节约和代用意识还不够强,节约和代用木材没有成为各级政府和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尤其是一次性木制品和过度包装浪费木材严重;二是木材节约和代用法律法规及标准不完善,对浪费木材、不合理使用木材等行为缺乏约束力;三是木材节约和代用激励政策和资金扶持不够,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以及新设备的研究开发、推广应用积极性不高;四是传统经济体制下建立起来的管理体制、政策措施和运行机制,已难以满足新形势发展的需要。这些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国木材节约代用持续、健康发展的瓶颈。导致木材消费行为、消费结构还不合理,生产加工、保护处理、回收利用水平较低,大量的木材资源没有得到合理有效利用。 从世界情况看,世界各国在木材节约和代用方面也都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如欧洲和日本,早在二战后恢复基本建设时期,因木材资源的紧缺,就曾在建筑施工中实施“以钢代木”。印度于1985年成立了一个部与部之间的关于控制木材消耗的研究小组,提出了控制木材消耗,减轻国有林资源压力的6项措施:鼓励利用次要树种;改进炉灶,节约烧材;木材加工厂应充分利用加工剩余物;适当减免木材代用品的进口关税;限制政府部门的木材消耗;鼓励使用木材代用品。在美国、新西兰、澳大利亚、瑞典等森林比较发达国家也规定木结构不进行防腐处理不得销售或使用,等等。 目前,我国木材综合利用率为63%左右,而国外一般在80%以上。我国木材防腐比例只占商品木材产量的2%左右,国外一般在15%左右。又比如,国外木工机械90%已经数控化,而我国木工机械数控化不到5%。形成如此大的差距,有技术问题,也有管理问题。特别是目前我国木材生产加工企业与国外相比,企业数量不少,但普遍规模小,生产自动化水平低,木材生产和加工剩余物利用率不高,产品附加值不高、使用周期短。如果要达到国外同等利用率,我们的技术与管理水平还有待提高。 国办《通知》推进 “节流” 记者:您认为应该如何有效地推进木材节约代用的发展?是否有相应的计划?计划的实施主体、实施的进度和实施目标各是什么? 刘能文:国办《通知》对如何推进我国木材节约代用工作提出了具体的保障措施:一是要制订规划,完善法规标准。二是要加强政策引导,加大技术支持力度。三是要搞好宣传教育,正确引导舆论。四是要明确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国办《通知》特别强调指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木材节约和代用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将木材节约和代用纳入同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资源综合利用专项规划,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木材节约和代用工作计划。对木材节约和代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和推广使用,要提供必要的支持,对木材节约和代用的重点投资项目要给予专项支持。要充分发挥现有相关机构和行业协会作用,不断完善木材节约和代用的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 《通知》明确,到2010年,要初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木材节约和代用法律法规及标准、政策体系和信息服务体系,使我国木材和木材代用品的生产和消费向节材型和环境友好型方向发展,木材综合利用率提高到65%以上,木材防腐比例提高到占国内商品木材产量的5%左右,年均节省木材4000——5000万立方米,有效缓解我国木材供求矛盾。其中,在保障措施中还明确提出了研究制订国家鼓励、禁止和限期淘汰的木材节约和代用技术、设备、产品指导目录。由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木材节约和代用技术政策大纲》和《木材节约和代用发展规划》。综合运用财政、税收、价格等经济杠杆,鼓励发展木材节约和代用,限制不合理生产、使用木材和浪费木材的行为。目前,这些具体政策措施的研究和制定工作已经在着手进行。发展木材节约和代用也已经列入了我国“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我认为,只要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通知》精神,按照自己的职责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就一定能够推进我国木材节约和代用的各项工作又好又快的发展。 同时,在整个木材加工行业以及木材消费者中对木材节约的观念进行普及非常重要。我认为提高认识,抓好落实需要做好两点。首先,各级政府必须把木材节约和代用作为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一项紧迫任务,作为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大工作力度,充分挖掘潜力,提高木材综合利用率和循环利用率,减少木材不合理消耗。再次,作为木材生产、加工和使用者都要视木如金,彻底改变原有的木材消费理念。 链接:中国木材节约发展中心 中国木材节约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已有20多年的历史,是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中编办)批准,在原物资部木材节约办公室(其前身是1983年成立的国家经济委员会木材节约办公室)的基础上成立的中央事业单位。一直从事全国木材节约代用发展工作。中心的宗旨是为保护国家森林资源提供木材节约代用技术服务。 中编办核准中心负责木材节约代用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拟定;木材节约代用示范项目审查与组织实施;木材节约代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产品研究开发;组织相关技术培训与信息咨询。中心创办的中国木材保护网和《中国木材节约和代用简讯》、《中国木材保护》,是全国宣传木材节约代用政策法规,介绍中外木材节约代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进行中外木材保护专业技术交流与研讨的专业媒体。 作为全国性木材节约和代用的工作机构,中心加紧研究提出贯彻落实国办《通知》确定的具体措施。目前正在受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委托研究起草《中国木材节约和代用技术大纲》。同时,正在按照国家《2005-2007年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发展规划》及《商务流通行业标准“十一五”发展规划》,研究起草《木材节约和代用规范》《木材保护规范》、《废就旧木材回收利用规范》等国家标准。今年,中心还将与《中国建材报》社共同创办了“节材代木”专版。